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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医保缴费年限最新规定?扬州市职工医疗保险

邱哥 2025-05-01医疗保险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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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医保缴费年限最新规定?

扬州市医疗保险缴费规定须知

目前,我市参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满25年,且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缴足最低年限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应当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年限的,必须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8%比例一次性缴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扬州职工医保今年新规?

扬州市出台职工医保新政,从11月1日起,所有职工参保人员在扬州市域范围内定点医院就诊,无需办理转诊手续,当场结报。

扬州社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10%,单位10%。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其中社保缴纳基数如下: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有关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扬州市职工医疗保险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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