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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江西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邱哥 2025-05-01医疗保险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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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1、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90%(不含起付线)、80%。

2、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50%。在此基础上,各设区市、统筹地区可探索选择部分直补工作好、服务规范、费用较低的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其报销比例上浮10%。非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35%。

3、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中药和中医传统技术治疗疾病,按政策规定增加报销后,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不得高于90%,高于90%的按90%给予报销。

江西医保门特报销比例?

江西医保对于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的约定如下:

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85%**,年满50岁增加2%,年满60岁增加4%,年满70岁增加6%,年满80岁增加8%,同理递增,不超过100%。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50%,高档次缴费和学生儿童统一按65%**报销。

江西省内的门特报销比例为:

1、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报销比例为90%;

2、药品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报销比例为85%;

3、住院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报销比例为80%;

4、检查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报销比例为75%;

5、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报销比例为70%;

6、其他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报销比例为50%。

江西省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为**70%-90%**。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医保政策以及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地方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江西省省本级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江西省医保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按原《江西省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赣人社字〔2009〕232号)待遇规定继续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医药费用,按不低于50%的比例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支付标准由各设区市确定。

农村居民在新农合补偿后,政策范围内年度累计个人负担部分医药费用和统筹区域内住院实际发生需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外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保障;按住院补偿办法进行补偿的门诊大病、重大疾病的门诊医药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基金保障范围,设区市可规定不予支付范围。

按规定,农村居民纳入大病保障的医药费用,0-5万元,补偿比例不低于50%;5-10万元,补偿比例不低于60%;10万元以上,补偿比例不低于70%。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西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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