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特殊病种25种是哪些
1、种特殊病种如下:恶性肿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肺结核(含结核性胸膜炎,国家免费治疗费用除外)。艾滋病机会感染(国家免费治疗费用除外)。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重症情感性精神病。
2、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各家保险公司推出的重疾险产品都会在此基础之上,进行产品形态的调整。或覆盖更多病种,或设轻症豁免条款,当然,险种的定价也是基于保障范围、保障期间、特殊条款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具体险种具体而论。
3、病种范围: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脏器功能衰竭症、脑血管意外、高血压病、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重性精神障碍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病毒性肝炎、帕金森病、肺结核、儿童孤独症、完全性生长激素缺乏症。
医保特殊病种有哪些
法律分析:医保里的特殊病种有以下十九种:肺结核、儿童孤独症、完全性生长激素缺乏症、恶性肿瘤、慢性心衰、慢性呼吸衰竭、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肝功能衰竭、重度老年痴呆症、帕金森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病毒性肝炎、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组织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
病种范围: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脏器功能衰竭症、脑血管意外、高血压病、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重性精神障碍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病毒性肝炎、帕金森病、肺结核、儿童孤独症、完全性生长激素缺乏症。
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暂为以下种类:一类:恶性肿瘤 、血液透析、血友病及肝、肾器官移植。二类: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再生障碍性贫血。
系统性红斑狼疮治疗:针对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提供特定的治疗费用保障。 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为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提供治疗费用支持。 血友病治疗:针对血友病患者提供相关治疗费用的保障。 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治疗:为肺结核患者提供治疗费用保障,包括耐多药肺结核。
慢性病门诊怎么报销
可以报销。慢性病门诊报销的基本条件 首先,患者必须被确诊为某种慢性病,并持有有效的医保卡。其次,患者需要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且该医疗机构具备相应的慢性病门诊报销资格。最后,患者需要提供完整的医疗费用发票和相关的诊断证明文件。
慢性病门诊报销的金额是有限制的,具体情况如下: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目前,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为60%左右,具体比例根据不同地区和医保政策有所不同; 报销限额:每个患者在一年内的慢性病门诊报销限额也不同。
乡镇85%;县级65%;市级55%;省级50%;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二级医院搏小比例3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明确报销政策 首先需要了解所在地的医保政策,包括慢性病报销的具体规定,如报销条件、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等。这些信息可以通过访问当地医疗保障局官网、咨询医保办工作人员或医院医保办等途径获取。准备必要材料 在了解清楚报销政策后,需要准备相关的报销材料。
门诊慢特病患者要享受医保报销待遇,首先需要了解所在地区的医保政策,然后申请慢特病认定,持证就医,并按照医保政策进行费用报销。在就医过程中,应向医疗机构出示慢特病认定证明,以便医疗机构能够按照医保政策进行费用结算。
慢性病报销流程如下:由患者本人向社保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正式的申请表;将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上报社保中心,经专家委员会鉴定审核后,办理慢性病证历。
浙江省特殊病种住院可以报销的吗
特殊病种住院的报销规定如下:患有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可以凭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开具的《门诊特殊病种申请表》、出院记录、门诊病历和相关的检查报告化验单到社保中心经办窗口予以申请,申请批准以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可以按照政策予以报销。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的起付标准为500元。
可以。根据查询台州医院官网显示,住院特殊病种可以报销。报销比例:在门诊发生的“特殊病种”费用视同住院按住院比例报销并且可以与普通住院的费用累积起付线。
对于患规定病种疾病的参保人员,报销程序相对较为明确。首先,需前往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获取《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同时,携带病历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等资料。如果所患疾病为精神分裂症或情感性精神病,还需提供精神病专科医院的医疗证明。请记得准备一寸近照1张。
综上所述:特殊门诊跨市区可以报销。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暂为以下种类:一类:恶性肿瘤、血液透析、血友病及肝、肾器官移植。二类: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再生障碍性贫血。
浙江特殊病种有效期是几年
1、浙江特殊病种有效期是三年。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得:特殊病种分为三个等级,A、B类有效期为两年,C类有效期为一年。病情未愈须继续治疗的,需要办理续办手续。门诊特殊病种指可以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治疗的,仍然长期需要依靠药物维持病情稳定的慢性疾病。
2、待遇时限如下:恶性肿瘤,每5年资格审查一次,恶性肿瘤临床治愈者不再纳入特殊病种管理范围;脑血管意外,期限为发病之日起2年内;肺结核,期限为2年。
3、申请特殊病种是可以取消的,但是会保留档案历史。如果一个患者办理了特殊病种的医疗报销手续 ,经过二甲医院以上的三个专家诊断确定,特殊病症已经临床治愈,自己又同意取消这种特殊病种的治疗过程,完全可以由二甲以上医院,两个以上专家签字说明其特病已被临床治愈,要求取消特种病的治疗过程,携带证明。
4、每月申报特病时间为1—20日。(2)申报人员应在每月23—24日(节假日顺延),拨打参保医保中心电话或直接到单位或医保中心了解检查医院的地址及检查日期,并在检查当日8:30准时到达指定医院。
5、住院特殊病种社保支付比例规定:因患各种恶性肿瘤需进行多次住院放、化疗治疗的,每90天为一次结算期,其实际发生的医疗费,按住院时的定点医疗机构最高等级计算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并按住院报销标准予以报销。非放、化疗治疗的,按照普通住院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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