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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的可保利益有哪些

邱哥 2025-05-03资料宝库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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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包括哪些方面

我国《保险法》第53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1)本人;(2)配偶、子女、父母;(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近亲属、有劳动关系的职工等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在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必须具有法律上的保险利益,保单合同才为有效。

人身保险的可保利益有哪些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来源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所具有的各种利害关系。一般包括:人身关系,即投保人以自己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亲属关系,即婚姻、血缘、抚养和赡养关系。雇佣关系。债权债务关系。

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的具体范围包括意外伤害医疗,疾病医疗,重疾保险。身故保障等。

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指标,将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作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简称为意外伤害保险,是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或伤残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

什么是保险利益,保险利益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1、,客观存在的利益:即客观上或事实上存在的利益,包括现有利益和预期利益。3,经济上可确定的利益。名誉、精神财富等非经济利益不能作为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的可保利益有哪些

2、法律分析:可保利益,又称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害关系。如果保险标的安全,被保险人就会继续享有原来的利益;如果保险标的不安全或受损,被保险人就会受到损害。

3、保险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合法的经济利益,无论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原则上都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4、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金钱上的利益关系。

5、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标的则是保险利益的物质载体。

人身保险的可保利益有哪些

简答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的范围

1、【答案】:A 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自然人的寿命或身体,其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于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所具有的利害关系。

2、它包括利润利益、租金收入利益、运费收入利益等。(3)责任利益。

3、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的具体范围包括意外伤害医疗,疾病医疗,重疾保险。

4、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人身保险投保人对哪一类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子女、父母。具有保险利益的是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以及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其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另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法律分析: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本人对自己的生命和身体有保险利益。2,投保人对配偶,子女,父母具有保险利益。3,对上述两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近亲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哪些人具有保险利益呢

法律分析:投保人购买人身保险后,可以获得保险利益的人是投保人的近亲属包括子女、配偶、父母,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等。

法律分析: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①本人;②配偶、子女、父母;③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④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有保险利益:投保人本人;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与申请人有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和近亲属;和与被保险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答案】:C (1)选项AD:只有投保人的邻居、合伙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时,才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2)选项B: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原则有哪些?

1、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有哪四种情况(一)本人对自己的生命和身体的保险利益任何人都对自己的生命和身体都具有无限的保险利益,这是各国法律都承认的一条原则。

2、我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在一般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原则要求投保人对其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所对应的保险标的应具有保险利益,而且所约定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该保险利益额度。一般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从保险合同订立到损失发生的全过程都存在。

4、合法性:具备法律上承认并为法律所保护的利益。确定性: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利害关系,必须是已经确定或者可以确定的,才能构成具有保险利益。可计算性:具备可以用货币计算和估价的利益。

5、立法例上关于人身上的保险利益,总体上可以划分为利益原则、同意原则、利益和同意兼顾原则。我国采用最后一种原则。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的具体范围包括意外伤害医疗,疾病医疗,重疾保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人身保险的可保利益有量的规定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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