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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哪些不报销

邱哥 2025-05-01保险产品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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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职工生育津贴报销标准,2020年南京生育保险最新政策

顺产生育津贴=3000÷30×128=12800元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如果要领取生育津贴,这个时候所必须满足的条件,首先就是连续正常缴纳时间达到10个月以上,而且符合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条件就行了。

为职工所在单位当年首次结算月份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南京生育哪些不报销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分娩/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已连续参加生育保险满10个月; 产前检查、产前/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住院的当月需为正常缴费状态。

(8)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关于生育保险报销的规定,不同地区会有一定差异,一般来说,生育险需要连续缴纳一定期限才可以享受报销,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所以参保人应按时缴纳生育保险。

南京生育险报销标准2022

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个人不负担,也就是全部报销。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及以上的部分,个人自付比例25%,报销比例75%。

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标准参保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300元,怀孕满4个月以上的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1000元。

南京生育哪些不报销

南京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主要为以下内容:调整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期,自2022年2月10日起执行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比原来的128天增加了30天。

2023南京生育险报销标准

1、年南京生育险报销标准:女方生育险可报75%,男方生育险可报50%。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

3、参保人参加当地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南京生育哪些不报销

4、此外,从2023年起,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由原来的15年调整为18年。 医疗保险:南京医疗保险政策也进行了调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一级医院报销70%,二级医院报销60%,三级医院报销50%。

哪些费用不在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不报销的范围如下:因住院医疗事故造成的额外医疗费用。不符合国家或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以及相关医疗法规的相关规定。产外分娩并发症治疗后发生的医疗费用。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分析:违反《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因犯罪、自杀、自残、吸毒、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到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品、避孕工具等费用等一些情况是不属于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的。

法律分析:以下情况产生的费用不属于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违反《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因犯罪、自杀、自残、吸毒、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南京医保报销政策

1、(1) 优化整合职工医保原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政策,合并为新门诊统筹政策。(2) 取消起付标准,新门诊统筹政策不设置起付标准。(3) 提高门诊费用上限,年度门诊费用限额从原来的3333元-2万元提高到5万元。

2、年南京市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为60%,门诊报销比例为50%。不同类别的医保参保人员、医疗机构和医药目录均有不同的报销标准。

3、参保居民在非医保定点医院或未刷卡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均由个人承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设定点零售药店(“特药”除外),购药不能刷卡结算,也不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4、南京住院可以报销。医保报销具体标准如下: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是根据参保人员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而划分的,通常住院最低报销比例为85%,最高报销95%;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的等级来划分,为50%至80%之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21年南京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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