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病报销比例是多少(北京大病住院报销比例)
1、北京医保累计1800以后自动报销,不用拿到人力社保部门报销的,超过1800的部分,只要是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自动报销70...
(1)身份证和社保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或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社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在准备好上述材料之后,可以前往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
门诊报销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患者在门诊看病以后需要先行垫付资金,等就诊完毕以后携带相关的消费票据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一种是可以直接报销,患者可以选择和社保单位合作的医疗单位进行就诊,这样的话患者在缴费的时候就可以通过出示社保卡直接进入报销环节。
门诊报销的材料包括:病情诊断书、检查报告单、收费单据原件、开具处方单、门诊收费单等等,前往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手续即可。
医保门诊报销流程如下: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或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打印清单原件;
7、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1、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
2、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1、急诊必须在5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单位代办员由代办员向医保局审核监督处登记备案,否则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2、急诊发生的费用每月初1―5日收材料(节假日顺延)。
3、急诊门诊手工报销的材料为带有“急诊”字样的门诊病历复印件、处方(或明细)和财务票据;急诊住院手工报销的材料为处方(或明细)、财务票据和带有“急诊”字样的住院病历复印件。
4、对于非急诊的参保人员利用急诊政策变相在非定点医院发生的费用医保局将不予报销。
5、急诊指在所有非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本地和外地因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1、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须事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三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其医药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2、出院后1个月内,凭户口簿、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有所住医院医保部门签署的身份核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居民医保证(卡)、医药费发票及明细清单、出院证、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须向参保地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不按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不予报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疗保险中心报销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