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社保和养老保险是一个意思。你的意思是公司只交养老保险不交公积金对吗?
如果是民营企业是可以的,公积金不要求所有单位都交。
如果你不是民企,但也不是大的国企只是一般企业,由于竞争压力大或几乎没什么盈利空间,负担不起公积金申请不交也是可以的。
这个是不可以的,因为企业单位要给自己的员工承担相应的社保缴纳,那么这个社保是包含5种保险的,也就是说除了养老保险之外还有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这五大类保险,而且社保局规定五大类保险要同步来进行缴纳的,并不能够分别的选择其中的一种来进行缴纳,所以说并不能够单独的来缴纳养老保险。
不可以。企业在职人员社保缴纳都是按社保政策规定的组合式五个险种组成的。只要为员工申报缴纳,系统便只接受合理的申报内容 ,不可以有选择的缴纳某一个或几个险种,一律必须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计划生育保险统一扣缴,否则申报无效,无法通过评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劳动法个人医疗保险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