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医保报销最新规定?济南基本医疗保险
济南医保报销最新规定?答:城镇居民起付标准1.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400元、二级医院700元、三级医院1000元。2.一个医疗年度...
二零二三年济南医保有以下变化:一更方便群众看病就医,二鼓励一般病情到低一级的医院就诊,三对居民药费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
依据《山东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规定:
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调整与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同步实施。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本人个人账户,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2022年年底前,将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在职职工个人账户部分调减到现行标准的50%;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政策保持不变。2024年1月起,在职职工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划入额度统一调整为统筹地区2023年度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7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划入额度统一调整为统筹地区2023年度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在职转退休的职工,从次月起个人账户按退休人员标准划入。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个人账户政策按本规定标准执行。
根据潍坊市政府规定,我市自2023年1月起,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个人缴纳的2%;单位缴纳计入部分,不满45周岁的划入比例为0.5%,45周岁以上的(含)为1%。同步提高职工普通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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