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病可以办理病退
1、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疾病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办理病退:一般疾病患者需在出院后满一年;患有如恶性肿瘤、尿毒症、判孙槐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需在出院后的医疗期期满;精神类疾病患者需在出院后满五年,且有五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同样可以办理病退。
2、法律分析:可以办理病退的重大疾病包括: 心功能长期在以上级别,如左室疾患导致左室射血分数≤50%。 经过治疗无效的恶性室性心动过速。 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含6克/分升)的患者。 全胃切除、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超过3/4的患者。
3、法律分析:可办理病退的重大疾病包括: 心功能长期在四级以上。左室疾患左野旁室射血分数50%。 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4、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哪些病能办病退
法律分析: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等其他法律规定的疾病可以办理病退。
法律分析:可办理病退的重大疾病包括: 心功能长期在四级以上。左室疾患左野旁室射血分数50%。 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可以办理病退的疾病包括:符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1至4级的情况;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以及其他情况。
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哪些病可以办理病退职
法律分析:可办理病退的重大疾病包括: 心功能长期在四级以上。左室疾患左野旁室射血分数50%。 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病退认定的28种病种及标准 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以下情况之一:- (1) 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 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 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 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您好!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一级至四级的都可以办理病退。
病退职主要针对某些疾病情况比较严重的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几类疾病可以办理病退职:可办理病退职的疾病种类如下: 各类恶性肿瘤。这类疾病严重危害身体健康,需要长期治疗休养。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如脑出血、脑梗塞等,这些疾病可能导致长期丧失工作能力。精神疾病。
职工病退的28种病种及标准
病退认定的28种病种及标准 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以下情况之一:- (1) 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 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 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 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职工病退的28种病种及标准 答案: 恶性肿瘤。 急性心肌梗塞伴随心功能不全。 慢性心力衰竭导致心功能不全。 严重心律失常。 脑卒中后遗留明显后遗症。 严重高血压无法控制。 严重糖尿病伴随并发症。 慢性肝炎或肝硬化。 慢性肾功能不全导致透析治疗。 再生障碍性贫血。
病退的28种病种及标准如下: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 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 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病退的标准是:-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
哪些病可办理病退
1、法律分析:可办理病退的重大疾病包括: 心功能长期在四级以上。左室疾患左野旁室射血分数50%。 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2、法律分析:可以办理病退的重大疾病包括: 心功能长期在以上级别,如左室疾患导致左室射血分数≤50%。 经过治疗无效的恶性室性心动过速。 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含6克/分升)的患者。 全胃切除、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超过3/4的患者。
3、法律分析: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等其他法律规定的疾病可以办理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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