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救济金多少(失业救济金多少号发放的)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有两个,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每月726元,参保缴费满一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每月735...
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期间,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自2011年7月1日起,上海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含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次日起可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或《医保卡》)就医或购药),在待遇享受期内刷卡结算医疗费用。
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门急诊就医需使用《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失业前领取过《门急诊就医记录册》的,可以继续使用;原《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遗失或未领取过的,可以在《社保卡》(或《医保卡》)启用后,持《社保卡》(或《医保卡》)及有效身份证件至就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受理中心中的医保服务点(以下简称医保服务点)领取。
失业人员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起至《社保卡》(或《医保卡》)启用之前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门急诊、住院费用;《社保卡》(或《医保卡》)启用后因院前急救、《社保卡》(或《医保卡》)损坏或遗失期间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以及在外省市医保定点医院因急诊就医发生的急诊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可以申请零星报销。
2020年7月1日起,本市2020年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1815元调整到1895元,增加80元。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一)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895元/月;(二)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516元/月;
(三)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240元/月。
领取期限:根据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非上海户籍人员不能领取失业金,其他条件如下: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则可以向户籍地或最后参保地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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