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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網與會員的協議
第一條 總 則 保網電子商務有限公司(InsCom E-commerce Co. Ltd.)(以下簡稱“保網”) 旨在憑藉公司在電子商務方面的技術優勢和在保險行業的成長經驗,建立基於兩大產業的的發展平臺,並希望通過這一平臺最大 化地創造及向保網會員(以下簡稱“會員”)提供各類價值,以幫助會員充分實現個人利益。 第二條 保網會員定義 (一)會員是指依據《保網與會員的協議》,通過保網平臺自願完成有效註冊或升級,並正常享有有關權利和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自然人或企業法人。會員與保網的關係屬居間合同關係。 (二)會員共分為個人會員和企業會員兩大類。同時,個人會員和企業會員均分為普通會員和VIP會員兩級。 (三)根據屬性差異,會員又可區分為交易居間會員和投保會員兩大類。交易居間會員是指持有《保險代理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證書》,並專門通過向保網提供產險、車險、壽險、健康險或意外險投保需求資訊,以及提供居間服務配合保網有關人員促成上述保險產品交易的會員。投保會員是指本人在保網發生過直接投保行為的會員。在符合上述兩類會員定義的前提下,會員可同時成為交易居間會員和投保會員。 第三條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會員權利的內容——會員的權利主要包括自願入會權、會員資格被繼承權、自願參與保險交易權、自願升級權、會員勞務報酬享有權、建議及意見權、自願異動權、自由退會權、推薦會員入會權、會員培訓享有權、會員服務享有權和會員自主創業權等12項。 (二)會員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其他具有規範性質的文件。 2.遵守保網內部與會員有關的所有制度、章程和規定。 3.確保會員資訊(包括註冊及變更)的真實有效。 4.嚴禁會員存在任何根據不實資訊非法損害保網利益的行為。 5.嚴禁會員存在任何非法損害會員或客戶利益的行為。 第四條 會員資格的繼承 (一)個人會員資格的繼承——個人會員在死亡、喪失行為能力或永久性離境等情況下,其會員資格可由1名法定繼承人(成年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繼承,並須把相關資料交予公司會員管理崗辦理有關更名手續。 (二)企業會員資格的繼承——若企業會員在破產、解散或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情況下,則其會員資格將自行終止;若企業會員涉及公司並購,則其會員資格將由合併後公司主體繼承,並須把相關資料交予公司會員管理崗辦理有關更名手續 。 第五條 會員的退會及除名 (一)會員退會 1.會員有隨時申請退會的權利。 2.會員向會員管理崗提交《會員退會申請書》。 3.經會員管理崗核實,並經會員行銷服務部經理批示後,由會員管理崗負責登出該會員會籍。 4.會員管理崗負責以電話、短信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該會員。 5.退會後的會員不再享受會員的任何權益與獎金。 6.退會後會員若又重新成為保網的會員,與退會之前的會員權益不存在連續關係,且退會後重入會時按照正常的會員入會手續辦理。 (二)會員除名 1.對於存在嚴重違反會員義務事實的會員,保網將對其予以除名。會員管理崗負責向上述會員發送《會員除名通知書》。 2.嚴禁被除名的會員重新註冊成為保網會員。 (三)若會員繳納會員費後5個工作日內(含繳費日)提出退會申請,則將全額退還其所繳會員費,否則將不予退還。若會員被保網除名,則其所繳會員費將不予退還。 第六條 會員的分類和分級 會員共分為個人會員和企業會員兩大類。按照從低至高的順序,個人會員和企業會員均可劃分為兩級,即普通會員、VIP級會員。 第七條 會員升級 (一)會員可選擇採取繳納會員費、提供保險投保需求資訊、直接投保這3種方式之一,實現會員升級。會員升級採取“即時升級”的方式進行,即會員一旦符合有關升級條件,則系統可隨時自動完成升級。 (二)若會員採取繳納會員費方式升級,則其VIP會員資格有效期等同於其繳納會員費的年限;若會員採取獲發資訊費方式升級,則其VIP會員資格有效期為自其升級之日起12個月內;若會員採取直接投保方式升級,則其VIP會員資格有效期為自其升級之日起12個月內。 (三)對於採取提供保險投保需求資訊方式進行升級的會員,若其可連續在36個月內保持VIP會員資格,則其可終身保有VIP會員資格;對於採取直接投保方式進行升級的會員,若其可連續在36個月內保持VIP會員資格,則其可終身保有VIP會員資格。除非會員退會或被除名,否則普通會員資格自會員資格生效之日起終身有效。 (四)升級條件 1.繳納會員費——若普通會員年繳會員費達到一定額度,即可升級為VIP會員;2年繳會費95折;3年繳會費9折。 2.提供保險投保需求資訊——若普通會員年度標準會員資訊費總額達到一定標準,可升級為VIP會員。 3.直接投保——若普通會員直接投保產險、壽險或健康及意外險毛保費總額達到一定標準(具體額度詳見分公司行銷計劃),可升級為VIP會員。 注:以上所述的具體額度或標準請詳見保網有關促銷計劃。 第八條 關於會員經理 (一)會員經理的資格條件和分級 1.資格條件——若任何交易居間會員推薦個人會員達到一定數量均可升級為會員經理。 2.分 級——會員經理共分為4級,即見習會員經理、初級會員經理、中級會員經理和高級會員經理。 (二)會員經理的升級、維持和降級規則 1.若個人會員達到見習會員經理的升級條件,經其向會員管理崗提交申請,並經會員管理崗和總公司會員行銷 服務部經理審核通過,則可實現升級,其他依次類推。 2.若其未能達成各級會員經理升級條件,則將維持現級別;若其未能至少達成現會員經理級別升級條件,則將 被降級。升級(降級)在達到(未 達到)相應級別標準的次月1日正式生效。 3.在高級會員經理未能達成高級會員經理維持條件,從而降為中級會員經理,但其仍符合高級會員經理升級條 件的情況下,則其只可在降為中級會員經理6個月後,方能再次升級為高級會員經理。 (三)會員經理的升級條件 1.會員升級見習會員經理的條件——年度已累計推薦仍在冊會員至少達到一定標準,其中提供投保需求資訊或直接投保者累計至少達推薦會員人 數的1/2,且上述標準會員資訊費累計總額至少達5000元。 2.見習會員經理升級初級會員經理的條件——年度已累計推薦仍在冊會員至少達到一定標準,其中提供投保需求資訊或直接投保者累計至少達推薦會員人數的1/2,自升級為見習會員經理之日起至今,且上述標準會員資訊費累計總額至少達90000元。 3.初級會員經理升級中級會員經理的條件——年度已累計推薦仍在冊會員至少達到一定標準,其中提供投保需求資訊或直接投保者累計至少達推薦會員人數的1/2,自升級為初級會員經理之日起至今,且上述標準會員資訊費累計總額至少達360000元。 4.中級會員經理升級高級會員經理的條件——年度已累計推薦仍在冊會員至少達到一定標準,其中提供投保需求資訊或直接投保者累計至少達推 薦會員人數的1/2,自升級為中級會員經理之日起至今,且上述標準會員資訊費累計總額至少達720000元。 5.高級會員經理維持條件——年度已累計推薦仍在冊會員至少達到一定標準,其中提供投保需求資訊或直接投保者累計至少達推薦會員人數的2/3,自升級為高級會員經理之日起每12個月內,且上述標準會員資訊費累計總額至少達960000元。 注:以上所述的具體標準請詳見保網有關促銷計劃。 (四)會員經理的勞務報酬 會員經理可按月獲發勞務報酬。會員經理的月度報酬由會員推薦津貼、資訊費獎金、推薦獎金和會員經理津貼等4部分構成。 第九條 會員勞務報酬 (一)會員勞務報酬是指因會員向保網提供產險、車險、壽險、健康及意外險投保需求資訊,並配合保網有關人員促成上述保險交易,保網據此向有關會員發放的以貨幣形式體現的報酬。會員勞務報酬主要包括資訊費、會員推薦津貼(僅限于個人會員)和資訊費獎金等3項。 (二)保網將按月向有關會員發放上述勞務報酬,發放形式為由總公司財務部負責將有關款項直接匯入會員指定的個人帳戶。會員勞務報酬的結算日期為每月最後1個工作日;發放日期為每月28日,如遇節假日則相應順延。 (三)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公司在向會員發放勞務報酬時,將為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扣繳規定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有關法規內容)。 第十條 服務的變更、中斷或終止 (一)鋻於保網所提供會員服務的特殊性,保網有權隨時變更、中斷或終止部分或全部會員服務。如變更、中斷或終止的會員服務屬於免費服務,保網無需通知會員,也無需對任何會員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如變更、中斷或終止的會員服務屬於收費服務,保網應當在變更、中斷或終止之前事先通知會員,並應儘快向受影響的會員提供等值的收費服務予以替代。 (二)若會員存在任何違反會員義務的行為,保網有權隨時中斷或終止向會員提供本協議項下的網路服務(包括收費網路服務)而無需對會員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一條 通知送達 (一)本協議項下保網對於會員所有的通知均可通過網頁公告、電子郵件、手機短信或常規的信件傳送等方式進行。該通知于發送之日視為已送達收件人。 (二)會員應當通過保網對外正式公佈的通信地址、傳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等聯繫資訊對上述通知及時進行查收。 第十二條 知識產權 (一)保網提供會員服務中所包含的任何文本、圖片、圖形、音頻和/或視頻資料均受版權、商標和/或其他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未經相關權利人同意,上述資料均不得在任何媒體直接或間接發佈、播放、出於播放或發佈目的而改寫或再發行,或者被用於其他任何商業目的。所有這些資料或資料的任何部分僅可作為私人和非商業用途而保存在某台電腦內。保網不就由上述資料產生或在傳送或遞交全部或部分上述資料過程中產生的延誤、不準確、錯誤和遺漏或從中產生或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害賠償,以任何形式,向會員或任何第三方負責。 (二)保網為提供會員服務而使用的任何軟體(包括但不限于軟體中所含的任何圖像、照片、動畫、錄影、錄音、音樂、文字和附加程式、隨附的幫助材料)的一切權利均屬於該軟體的著作權人,未經該軟體的著作權人許可,會員不得對該軟體進行反向工程(reverseengineer)、反向編譯(decompile)或反彙編(disassemble)。 第十三條 隱私保護 (一)保護會員隱私是保網的一項基本政策,保網保證不對外公開或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會員的註冊資料及會員在使用網路服務時存儲在保網的非公開內容,但下列情況除外: 1.事先獲得會員的明確授權。 2.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 3.按照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 4.為維護社會公眾的利益。 5.為維護保網的合法權益。 (二)保網可能會與第三方合作向會員提供有關服務,在此情況下,如該第三方同意承擔與保網同等的保護會員隱私的責任,則保網有權將會員的註冊資料等提供給該第三方。 (三)在不透露單個會員隱私資料的前提下,保網有權對整個會員數據庫進行分析,並對會員數據庫進行商業上的利用。 第十四條 違約賠償 (一)如因保網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條款而給會員造成損失,保網同意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 (二)會員同意保障和維護保網及其他會員的利益,如因會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條款而給保網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損失,會員同意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免責聲明 (一)會員明確同意其使用保網會員服務所存在的風險將完全由其自己承擔;因其使用保網會員服務而產生的一切後果也由其自己承擔,保網對會員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保網不保證為向會員提供便利而設置的外部鏈結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同時,對於該等外部鏈結指向的不由保網實際控制的任何網頁上的內容,保網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對於因不可抗力或保網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會員服務中斷或其他缺陷,保網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將盡力減少因此而給會員造成的損失和影響。 第十六條 協議的訂立、修改和終止 (一)會員在註冊過程中,若完全接受本協議項下的全部內容,可點擊“我已經看過並同意《保網與會員的協議》”,則視同雙方協議訂立成功。 (二)保網有權隨時修改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一旦本協議的內容發生變動,保網將會通過適當方式向會員提示修改內容。 (三)除會員除名情況之外,若會員不同意保網對本協議相關條款所做的修改,會員有權隨時終止原已簽訂生效《保網與會員的協議》,否則視為接受上述修改。 第十七條 法律管轄 (一)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並受中國法院管轄。 (二)如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保網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其他規定 (一)本協議構成雙方對本協議之約定事項及其他有關事宜的完整協議,除本協議規定的之外,未賦予本協議各方其他權利。 (二)如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本協議的其餘條款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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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看過並同意《保網與會員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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