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财会〔2008〕53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人寿〔2007〕4号)收悉。经审查,同意张泽兵担任你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
此复
二○○八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