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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参股医院遇法律尴尬
http://news.ins.com.cn     2007-04-28 08:59:33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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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袁峰


  日前,由英国保柏公司在广州举办的“健康保险管理国际研讨会”上,针对国内百姓呼声日高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我国应积极引入管理式医疗保险,允许保险公司参股医院,推动医院由利润中心向成本中心转变,从而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

  将利于降低医疗费用


 
  “目前,我国老百姓‘看病难’问题归根结底还是由于医疗费用居高不下。”在25日的研讨会上,中山大学保险系主任申曙光告诉记者,自上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卫生费用年增长12%~18%,远高于同期GDP年均8%的增速。“在人均年收入不过13600元的情况下,我国甚至出现了超过500万元的天价医疗费用。”申曙光说。

  对此,申曙光认为,在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之外,我国应积极探索第三条路子,引入管理式医疗保险,通过保险公司参股医院或二者相互持股的方式,使他们双方都能分享医疗保险的利润,共担损失,从而有效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效率。

  “中国的很多医院不是成本中心,而是利润中心,医生的收入也比较低,就必须想办法多赚钱,这样就引起了国民的不满。”保柏集团中国代表处首席代表保罗·葛莱森也告诉记者,引入管理式医疗保险,可推动医院由利润中心向成本中心转变,将医疗费用降到最低。

  制度成目前最大障碍

  “从国际经验看,保险公司参股医院比较普遍,在我国也将是一个趋势。”保监会人身险制度处处长龚贻生在研讨会上表示,去年国务院虽已出台文件鼓励保险公司投资医院,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需要一个明细政策;同时,在医院的准入方面,也有待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

  申曙光亦坦言,目前我国发展管理式医疗的条件已初步具备,但面临一些制度性障碍,如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不能设立保险业务以外的机构。

  对此,申曙光建议,可通过扩展保险公司服务职能,或在财务管理规定方面赋予保险公司更宽、更灵活的手段,这在一定程度上能达到目的。如以兼业代理的方式解决医院参与医疗保险经营管理的法律地位;推动保险公司集团对医院进行收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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