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信贷业务的超常规发展确实为银行带来了利润。在分享车贷“蛋糕”喜悦的同时,不断攀升的车贷违约率向银行业敲响了警钟。
对银行来说,车贷和房贷虽同属于个人贷款业务,但两者所发生风险的成因却大相径庭,首先,汽车相对房屋来说,具有固定与流动之分。住房有其固定的位置,而汽车则不然,它具有很大的流动性。汽车可以移动,可以在全国移动。如果客户恶意逃债,他可以移动车辆逃走或隐藏;其二,就当前市场而言,房产是升值的,而汽车则是降价的。它的信贷风险比房贷要大。其三,车贷相对于房贷而言,贷款期限短,还款数额多,贷款收回快,具有短平快的特点。因此车贷风险要比房贷来得快而高。
汽车价格的不断下降,使车贷客户的还款心态越来越不平衡,把怨气无端地出在了银行头上。有位在银行办理了车贷购车的客户说,看着车价每况逾下,想想每月的银行车贷还款,心里真是不舒服。
车贷本身所具有的许多不确定因素注明了银行车贷业务具有较高的风险含量。车贷风险含量的释放使银行违约率得到显现。据有关银行车贷统计,近年车贷的违约率大大升高,已达到0.5%至0.9%,有的已超过1%。更令人头疼的是,违约率还在不断升高。
车贷坏账最终的受害者是银行本身。在预感到车贷风险后,保险公司快速作出反映,毅然于2003年关闭了汽车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而银行车贷风险对汽车经销商而言却毫发无损。在整个汽车信贷业务中,汽车经销商借助银行汽车信贷的支撑获取了大额利润,汽车信贷的风险随着购车人的汽车贷款而转嫁到了银行身上,这个风险随着汽车经销商购车贷款数量的上升而增大,严重影响到银行车贷业务的质量和利润。面对无情的车贷风险,银行无奈地承担了所有的坏账损失。
其实,造成车贷风险的原因是多方的,其表现在以下几个多方面:
1、过度依赖风险转移,银行缺乏进行有效信用评估的动力。到目前为止,风险转移实际上是中国汽车消费信贷风险防范的主要形式。银行通过履约保险、信用担保或保证,把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经销商或保证人,但是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信用风险的问题,反而会使得银行因为将风险转嫁出去而缺少审查贷款质量的动力。
2、以汽车作为抵押品存在较大的风险。目前汽车贷款大多以汽车作为抵押品,这种方法简单而又直接,但是却存在较大的风险。与房地产等不动产相比,汽车的折旧速度快,二手车的处理相对困难,而且中国汽车价格由于入世的影响会有较大的下降空间,所以用汽车作抵押品的保险系数较低,一旦发生违约现象,银行将遭受重大的损失。
3、缺乏信息共享的个人信用体系。由于中国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建立,银行缺乏对借款人信用记录的了解,不易对其信用状况作出准确的判断。消费者可以分别在不同的银行贷款而无法查询,于是出现了信用较差的购车人在不同的银行贷款买车而无力还款的案例。此外,由于对借款人的行为不作系统的记录,借款人的违约成本很低,部分借款人明明有还款能力也故意拖欠。
4、过度竞争,放松贷款条件,造成风险隐患。面对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激烈竞争,各大银行不断放松贷款要求:大幅下调首付比例,有的甚至推出了零首付;延长还贷期限。甚至在恶性的竞争下,为争取客户加快贷款办理速度,而放松了对借款人和经销商的审查,给不良贷款造成可乘之机,给银行带来了不必要的风险。人民银行去年5月的调研结果显示,北京地区汽车消费信贷的坏账率高达15%左右,高于房地产按揭贷款。
5、借款者收入水平不稳定,还款能力存在风险。近几年新增的汽车消费信贷的借款人大多数都是年轻人,他们一般流动性比较大,不易进行贷款的跟踪管理,而且其未来收入水平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一旦收入水平下降、甚至失业,就可能会发生无力还款的现象。
6、缺乏贷后管理。在汽车消费信贷业务迅速增长的同时,很多银行的贷后管理工作不到位。对所贷款项是否真正用于购车、所购车辆的发动机好等重要信息未能及时确认。贷款逾期后未能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以致进一步扩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