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网首页 >> 资料宝库 >> 保险营销   [我要投保] [我要展业]
频繁跳槽危及诚信
http://material.ins.com.cn     2008-03-21 10:28:33     来源:中国保险报
页面功能   [字号: ]  [打印]  [关闭]                 [保险热谈]   

温馨提示:只有保网VIP会员才有复制本页的权限。    >>赶快去申请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虽然已经过去,但是在保险界关于诚信的话题却一直在延续。对于中国200万保险营销大军来说,诚信是永恒的主题,因为这支大军中的每位成员都直接面对着客户,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代表了保险行业的形象。因此,诚信展业、诚信服务是保险业对每一位营销伙伴的要求。同时,诚信也是营销员自我发展的前提。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寿险联络部负责人符云波认为,销售误导和恶意挖墙脚是寿险业存在的两大问题,这两者都关系到诚信问题。具体到每个保险营销员,频繁跳槽将严重影响个人的诚信度,而众多营销员的不正常流动将严重损害保险行业的形象。

  1

  客户的

  “孤儿保单”

  不久前,成都一位保险公司客户王女士给《营销周刊》编辑部打来电话,声称自己的保单成了“孤儿保单”。王女士介绍说,2006年年初,她从一位营销员那里为全家购买了一份组合保险,年缴保费1万余元。2007年缴纳续期保费的时候,营销员还提醒了她。而今年,马上就要到缴纳保费的时候了,还没接到提醒通知。于是王女士给营销员打电话,营销员告诉王女士自己已经离开了原来的公司,要王女士直接与投保公司联系。

  王女士遇到的情况并不少见。一般寿险的保险期限较长,很多为几十年,而保险营销员流动性很强,这决定了客户购买保险之后很难要求一位营销员为其进行终身服务。保险公司目前对“孤儿保单”的处理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介绍其他营销员接手该保单;另一种是由一个专门的部门处理,由该部门人员与客户联系。

  虽然各家寿险公司都对“孤儿保单”进行了后续服务,但许多客户还是会有自己的看法。

  河北省石家庄市翟先生表达了自己的心情。翟先生介绍说,他1996年为刚出生的孩子购买了一份保险,十多年里,换了大概十来位营销员为其服务,现在他已经说不清楚到底是谁为自己服务了。翟先生认为,营销员离职很正常,毕竟在目前的市场经济下谁也不能保证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几十年。但对于一名投保人来说,频繁更换联系人也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新接手的营销员和自己远没有最初的那位营销员熟悉,交流起来陌生感很强。而且总是换联系人,让自己感觉保险公司好像并不那么可靠。翟先生担心,万一将来涉及到理赔,会不会很麻烦,毕竟自己多年前买保险时那个联系的人已经找不到了。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寿险联络部负责人符云波认为,保险营销员频繁跳槽对整个行业不利,使得营销员行为短期化,做事浮躁,责任心不强。

  2

  非正常流动损害个人诚信度

  符云波认为,保险营销员频繁跳槽对个人的发展也很不利。从正常角度来看,营销员到一家新单位,至少需要经过半年时间才能真正了解自己是否适合这个单位、适合这一行业。因此,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位营销员一年跳槽两次以上是不太正常的。

  2月1日,《北京寿险行业营销员增员及流动自律公约》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连续12个月内转换2家以上(含)公司的营销员,各公司在增员时要慎重聘用。

  太平人寿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业务总监常青松这几个月一直忙于增员,他在增员过程中一直把是否诚信放在第一位。他表示,不要说一年内跳槽两次,即使从业两年内更换公司的人他都不会考虑,因为常常跳槽的属员会具备更换工作的惯性。如果一开始就打算换工作,那他往往会做出对团队和客户不负责任的事情。而保险营销应该是很讲诚信的,不能因为这样的人损坏了团队的形象。

  中国人寿海南分公司业务精英王浩认为,人才流动是目前市场中的正常状况,但如果一个人过于频繁更换单位,这就要考虑这个人的人品问题了。到目前,王浩已在中国人寿从业12年。

  记者采访了几位在行业内业绩非常好的营销员,发现他们进入保险行业后在第一家公司的从业时间均超过5年。

  丁轶来到中美大都会人寿北京分公司刚刚一年多一点,之前她不在保险行业工作。她表示,自己现在不会考虑换单位,甚至三五年之后也不会换,她制订的从业计划是至少要在这个公司做20年。丁轶认为,无论在哪家保险公司都必须要自己努力去找客户做业务,跳来跳去不如塌下心来认真做业务。丁轶的客户大多是朋友或者是朋友转介绍过来的,她认为自己跳槽走了对这些客户不负责任。

  3

  “保险蟑螂”——保险营销的公害

  在记者的采访中,“保险蟑螂”、“保险跳蚤”这两个词被频繁提起。

  平安保险海南分公司南山部高级经理王文君这段时间一直在做增员,她会考虑被增员对象是否频繁跳槽这一问题,因此,对其他保险公司来应聘的人员会格外慎重,除非业务相当优秀否则不予以考虑。即使是业务非常优秀,她也一定会从各种渠道了解一下这个人离开原来公司的主要原因。

  王文君认为,一名营销员跳槽一次或两次都是正常的,因为他们可能更多考虑到发展因素和公司提供的各种待遇。但如果跳槽在三次以上,而且在比较短的时间内,那这里面一定会有特定的原因。而这里的原因很可能有两种:一是这位营销员性格存在缺陷,另外一种可能就是他是一名“保险蟑螂”。

  对于前一种情况,王文君举例说,有位营销员从业几年了,换了五六家保险公司,多次离开都是和主管发生意见冲突。

  而“保险蟑螂”的性质更加恶劣。一位保险资深从业者介绍说,部分高薪挖墙脚的公司给“保险蟑螂”提供了活动空间。一些营销员本身业务不强,又希望能多挣一些钱,于是七八个人联合起来,一起到某家保险公司,索要比较高的底薪和训练津贴。做上几个月后,由于根本不能达到公司的要求或者被公司辞退或者干脆自己走人。之后又到另外一家保险公司去应聘,周而复始。

  符云波认为,“保险蟑螂”对保险业的危害非常大。他们不动则已,一动则集体出动,往往是一群“蟑螂”从一家公司迁徙到另一家公司。被挖墙脚的保险公司往往一段时间内出现人才真空, “保险蟑螂”不仅带来“孤儿保单”,也易滋生保险合同纠纷。不少“保险蟑螂”跳槽后,为谋求骄人业绩,往往游说原有客户退掉旧保险、改投新保险。不少市民不知就里,听信一面之词,令自己蒙受损失,保险业的诚信度则受到很大损害。


  4

  保险业联手拒绝

  “保险蟑螂”

  为了提高保险业的诚信度,规范人员流动,许多地方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将当地保险公司组织起来,联手拒绝“保险蟑螂”。

  1月18日,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组织30家寿险公司、10家保险代理公司共同签署了《北京寿险行业营销员增员及流动自律公约》,对在京各寿险公司、签约保险代理公司的营销员增员和流动行为进行约束。

  《自律公约》规定,一家保险公司连续3个月内接收其他公司营销员的累计总数,不超过本公司同期新增营销员人数的30%;新增营销员人数在30人以下的,接收其他公司转入营销员的累计总数不超过9人。连续3个月内接收同一公司营销员的累计总数,不超过本公司同期新增营销员人数的10%;新增营销员人数在30人以下的,接收同一公司营销员的累计总数不超过3人。

  保险营销人员流动也要遵守十项禁令,不得泄露原公司涉及客户隐私的相关资料等。各公司也不得采取恶性增员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