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COMIC.2.0.MIC1.7.5💺
要知道,为城市建设而进行的土地征收,都要和“原住民”进行协商达成一致。一个街道综合执法局的职工车位,面对相关利益方的投诉和不满,凭什么能靠一句“不存在占用”就心安理得?
按照西城街道综合执法局的说法,停车场原本不是“公用”,而且也和当地村委进行过协商,因此在程序上不存在违规。不过,必须明确的一点是,这里的“程序”并不只是土地用途、场地改造方面的合规,还应该包括和原有利益相关方的达成一致,即公示告知,并协商出各方均能接受的替代方案。具体而言,西城街道综合执法局在改造停车场时,理应清楚这块地原先是周边居民用来停车的。那么在改造之前,有没有进行过公示和意见征集?如果有,是否和提出反对意见的居民进行过沟通和解释?如果疏忽忘了,面对居民的投诉,又有过哪些沟通和补救措施?
在社会文明程度越来越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越来越现代化的今天,“程序”不应再只局限于法规条例上的正确,还应该包括及时回应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和情绪需求。希望常州金坛区西城街道综合执法局能够和周边居民通过协商解决此事。哪怕是错时开放车位共享给周边居民,相信也能挽回大家不少好感。
一起来看前因后果:该停车场所处位置为当地村委集体所有,原先是用于出租的厂房,由于存在安全隐患,厂房被拆除,便在原址做了地面平整,方便周边居民停放电瓶车。西城街道综合执法局表示,尽管该停车场确实长时间开放给居民使用,但从未确定其用途为“公用停车场”。金坛区西城街道办事处证实,该停车场所处地块为原小坵村委所属集体建设用地,经与当时的小坵村委协调,西城街道综合执法局将厂房原址改造为停车场,其中部分用于周边居民停放电瓶车,另一部分用于职工停车。
JMCOMIC.2.0.MIC1.7.5这是最近扬子晚报“有事找紫牛”栏目接到的一例投诉,事情看起来很“小”,常州当地城管的回复也貌似“合规合法”,但所谓“合规合法”,并不意味着一定就“合情合理”。
不妨再来看另一个案例,2021年10月,南京市城管局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率先拿出院内90个泊位中的20%与周边居民共享。截至去年底,南京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共享泊位已经超过10万个,今年还要再新增5000个——都是城管,为什么在老百姓的观感中,却是截然相反的两个极端?
💻(撰稿:邳州)【机器人培训】安川机器人基础操作培训第六...
06-25皇钧达📇
净松环境闪耀上海空气新风展 创新科技引领...
06-25纽光吉📈
全新升级 重装上阵 | 宜科邀您共赴2024华南...
06-25浩阳📉
火山引擎飞连带你开启制造业 IT 管理新范式...
06-24博佩📊
LED光源都有什么特点?
06-24穿越风尚📋
魏德米勒:加速推进产教融合,共育高端新型...
06-25娇贝莱📌
“魏”物流而生,魏德米勒SDD200系列变频器...
06-24宝全📍
观行业动态,论前沿发展,茵梦达亮相天津两...
06-24飘逸女郎b
“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正式开班!格创东智...
06-23脚尖之韵b
粽情端午,乐在其粽
06-25优雅之帅📎